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政府投资概念、范围、决策程序、投资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这基本维持了我国现行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该条例明确指出: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
《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guangfu.bjx.com.cn/news/20190507/978815.shtml
作者:人民网
时间:2019-05-07 9: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