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多次徵求意見和反復討論後,國家能源局於今日下發《國家能源局關於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專案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相較去年,此次政策發佈時間明顯提前,充分體現了國家主管部門對於光伏企業的支持與理解,對於光伏企業復工複產、施工建設具有巨大的助推作用。具體來看,2020年的政策有如下幾個特點:
1. 總體思路不變。總體來看,今年光伏政策總基調及操作辦法與2019年的政策相比基本一致,主要變化在於將補貼資金和價格根據今年的實際情況做了相應調整。2020年新建光伏專案補貼總額確定為15億元,其中5億元用於戶用光伏, 10億元用於補貼競價專案(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專案)。
2. 3月底前公佈新增消納能力。通知要求3月底向社會公佈經國家能源局復核的各省級區域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有利於擴大新能源消納。
3. 平價專案4月底前報送。2020年平價專案可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在落實接網、消納等條件基礎上自行實施。專案資訊於2020年4月底前報送國家能源局並抄送所在地派出機構。
4. 競價方法和修正公式不變。競價專案工作的專案管理、競爭配置方法、競價的修正公式不變,延續2019年工作方案執行。根據今年的政策,將燃煤標杆電價改為基準價。分佈式光伏同集中式光伏一同競價。
5. 申報時間延後。此次政策充分考慮了當前疫情給企業競價工作帶來的不便,確定把專案申報時間延後至2020年6月15日前將2020年擬新建的補貼競價專案、申報上網電價及相關資訊報送國家能源局。
6. 戶用繼續實行單獨管理。2020年,戶用光伏納入規模的時間從按今年1月1日算起,當年可安排的專案新增裝機總量用完即止,仍保留一個月緩衝期。按照之前價格司最後一次徵求意見的8分/度測算,戶用初始規模是6GW,如考慮一個月緩衝期,全年可安排規模在6.5GW以上。
此外,因受疫情影響,協會綜合此前徵求的企業意見,向主管部門建議延長2019年和2020年專案的並網時間。目前看來,推遲是肯定的,但是由於疫情尚未結束,具體推遲多長時間尚未可知。據協會瞭解,行業普遍建議推遲一個季度,這個意見值得考慮。隨著疫情形勢日趨向好,我們估計不久就會有正式通知。
政策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關於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專案
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局,有關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電規總院、水電總院,各有關企業,各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商會):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實現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0年度風電、光伏發電專案建設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相關規劃和本地區電網消納能力,按照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專案建設工作方案要求,規範有序組織專案建設;嚴格落實監測預警要求,以電網消納能力為依據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備案)專案規模;按月組織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資訊管理平臺填報、更新核准(備案)、開工、在建、並網等專案資訊;加大與國土、環保等部門的協調,推動降低非技術成本,為風電、光伏發電建設投資營造良好環境。
二、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要會同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及時測算論證經營區域內各省級區域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新增消納能力,報國家能源局復核後於3月底前對社會發佈;做好新建風電、光伏發電專案與電力送出工程建設的銜接並落實消納方案;發揮電網並網關口作用,嚴格按照規劃和消納能力合理安排專案並網時序。
三、風電、光伏發電投資企業要綜合考慮專案所在地區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關規劃執行情況、電網消納能力等,理性投資,防範投資風險;按照核准(備案)檔要求,落實各項建設條件,有序組織專案開工建設;加強工程品質管控,確保建設安全和生產安全。
四、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風電、光伏發電規劃落實、消納能力論證、專案競爭配置、電網送出工程建設、專案並網消納等事項的監管,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有關情況。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有關工作機制,切實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專案建設有關工作,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附件:1. 2020年風電專案建設方案
2. 2020年光伏發電專案建設方案
國家能源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2
2020年光伏發電專案建設方案
為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促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實現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2020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平價上網專案建設。積極支持、優先推進無補貼平價上網光伏發電專案建設,平價上網專案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有關要求,在落實接網、消納等條件基礎上組織實施,專案資訊於2020年4月底前報我局並抄送所在地派出機構,我局將及時統計並適時公佈。專案應在2020年底前能夠備案且開工建設。對2019年印發的第一批專案名單,如需調整一併報送。
二、合理確定需國家財政補貼專案競爭配置規模。需國家財政資金補貼的光伏發電專案按照《國家能源局關於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專案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49號)有關要求執行。
2020年度新建光伏發電專案補貼預算總額度為15億元。其中:5億元用於戶用光伏,補貼競價專案(包括集中式光伏電站和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專案)按10億元補貼總額組織專案建設。競爭配置工作的總體思路、專案管理、競爭配置方法仍按照2019年光伏發電專案競爭配置工作方案實行。競爭指導價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政策執行。
戶用光伏納入國家財政補貼範圍的建設規模(即當年可安排的新增專案年度裝機總量)按照年利用小時數1000小時和國家有關價格政策測算並按照50萬千瓦區間向下取整確定。當截至上月底的當年累計新增並網裝機容量超過當年可安排的新增專案年度裝機總量時,發佈戶用光伏資訊時的當月最後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政策的戶用光伏並網截止時間。
三、全面落實電力送出消納條件。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各派出機構指導省級電網企業(包括省級政府管理的地方電網企業),在充分考慮已並網專案和已備案專案的消納需求基礎上,做好新建光伏發電專案與電力送出工程建設的銜接並落實消納方案。
四、時間安排與報送要求。請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按上述要求儘快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對企業自願申報國家補貼專案進行審核等工作基礎上,於2020年6月15日(含)前按相關要求將2020年擬新建的補貼競價專案、申報上網電價及相關資訊報送國家能源局。通過國家能源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nea.gov.cn)登錄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專案資訊管理系統填報相關資訊,並上傳各項支持性檔。
五、加強後續監管工作。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電網消納能力論證、專案競爭配置、電網送出工程建設、專案並網和消納等事項的監管,及時向國家能源局報送有關情況。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大與國土、環保等部門的協調,推動降低非技術成本,為光伏發電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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